女子向微信好友借钱唱歌被强奸

舒城女子余某KTV唱歌没带钱,找其微信“好友”束某借了100元,竟被对方借机强奸。记者昨日从舒城法院获悉,束某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表示服判。

余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认识了男子束某,两人在聊过几次后,见面吃饭,此后频繁电话联系。 2012年9月19日晚上10点,束某打电话给余某,问其在做什么,余某称在某KTV唱歌,并邀请束某接其回家。余某见到束某后,希望对方能借给她100元付唱歌的钱。束某称身上没带钱,于是余某跟随束某一起来到一处鞋店取钱。拿到钱后,余某准备转身离开,束某一下将其抱进店内,关上卷闸门,不顾余某的哭喊和百般求饶,将其奸淫了。事后,余某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陈婷婷 方芳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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