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定,对所管辖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监督各班组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本队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与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各级部门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与事故隐患。
5、发现伤亡及未遂事故要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6、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违反本责任制的,有关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