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昨日发布调研报告:去年发生的强奸案近五成是熟人所为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昨日(以下简称“东莞二区检”)发布调研报告称,单身女子是强奸犯的最爱,近八成的被害人为单身。而值得警惕的是,不要以为熟人就不会犯罪,去年发生的强奸案近五成是熟人所为。
检察官表示,对去年起诉的强奸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提出防“狼”攻略,希望女性朋友远离“狼爪”。
与熟人相处也要有防范意识
据统计,在去年东莞二区检起诉的强奸案件当中,有47%案件是发生在同事、朋友、邻居等熟人之间。
检察官分析,由于彼此认识而导致被害人的警惕性大大降低,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性情脾气、生活习惯等情况也有所了解,引诱被害人到偏僻的地方也比较容易,加上熟人之间接触的时间和机会较多,熟人之间的打闹、暧昧也容易激起犯罪分子实施犯罪。
此外,有约10%的强奸案件是发生在刚认识的网友之间,一些年轻的被害人防范意识不高,随意约见认识不久的网友,却遭到网友的侵害。
案例
妹妹被姐姐的男友强奸
阿辉是小丽姐姐的男朋友,2011年7月3日20时许,阿辉发短信给小丽,叫小丽教几位女性朋友跳舞,将小丽骗至长安镇长盛社区一公寓508房。“我打电话问我姐姐可不可以去,我姐姐说可以去。”小丽说。
不料,小丽进入508房后,阿辉强奸了小丽。
防狼攻略
检察官建议,女孩子交友要谨慎,无论什么时候,与什么人相处,都要有防范意识,当发现对方品行不良、眼神不对时,就应该立即离开。此外,爱在网上交友的女孩子,更应提高警觉,不要随意约见网友。
女性参加聚会最好结伴同行
检察官说,喝酒虽然可以活跃气氛,但酒精会迟缓行为反应,降低控制力,甚至因为醉酒而失去反抗能力,容易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据统计,因醉酒被犯罪分子拉到出租屋或酒店实施强奸的被害人占12%。
案例
醉酒女在饭堂被轮奸
阿年、阿信、阿俊和被害人阿美均是东莞长安镇乌沙社区一工厂员工。去年9月30日18时许,几人在该厂食堂二楼大厅聚餐喝酒。
20时许,见参与聚餐的员工陆续离开,阿年、阿信、阿俊便将两张沙发拼在一起,扶醉酒的阿美躺在沙发上,并趁阿美醉酒无力反抗之机,三人先后强行和阿美发生性关系。
防狼攻略
检察官提醒,在聚会时,女孩子可用汽水、果汁、茶等代替酒精饮料,可以避免自己一时不慎而被侵犯。此外,女性参加聚会最好结伴同行,可以互相照看。
父母要教孩子安全防范
虽然法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以强奸论处罚,最高可判死刑。但根据调查数据统计,有10%的被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案例
11岁幼女被多次性侵
去年8月至11月,老周以带11周岁的被害人小雯玩电脑上网为借口,先后5次将小雯骗到他位于虎门镇大宁社区一出租屋内玩耍。老周明知小雯不满14岁,还播放色情电影给小雯看,五次与小雯发生性关系。小雯一直都没告诉父母此事。
防狼攻略
检察官提醒,不少父母忽略对孩子的性安全教育,认为“自然就会知”、“学校会教”,致使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的身体,容易遭到犯罪分子的“毒手”。检察官建议,为人父母要做好孩子的性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刘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