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遭网友强奸 警方呼吁网络交友慎重

中新网南宁2012年3月23日电(陈剑男)广西钦州14岁初中女生李某因轻信刚认识两天的男网友而遭到强奸,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警方抓获。钦州警方22日呼吁网络交友需注意安全。

据警方介绍,3月20日23时许,钦州市14岁初中女生李某在班主任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称,3月20日19时,李某被刚认识两天的网友梁某强奸。报警时被害人李某还没有换衣服,裤子上还留有血迹,人显得十分疲惫。

据介绍,当日下午放学后,李某和同学黄某在逛街时,认识两天的男网友发信息询问其在哪里。18时许,这名男网友再次发信息约其聊天。李某和同学到达约定地点时,男网友梁某已经等在那里,并邀请二人搭他的摩托车去玩,遭到二人拒绝。

之后,李某和黄某往学校方向走。没走出几步,男网友就驾驶摩托车追上来拦住两人去路。李某遂让同学黄某先回家,并说自己一会就回。之后,男网友拉住李某衣服威胁说不上车就不放手。此时李某大叫也没用,无奈被迫坐上摩托车。

车行十几分钟后,天渐渐暗下来,男网友将李某拐到一处草地实施强奸。事后,该男网友又用摩托车送李某回到学校。李某回到学校宿舍后发现下身有血,有些后怕,遂想到报案。

接到报案后,钦州市警方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走访排查工作。根据被害人提供嫌犯特征以及手机QQ信息等线索,警方于3月21日下午将刚回家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经查,17岁的梁某无正当职业,初中没毕业即辍学在家,经常混迹网吧,两天前在网上认识李某,并交换电话号码。

目前,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钦州市警方呼吁广大网民,网络交友要慎重,需注意安全。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评论:强奸大多发生在熟人里面。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