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 2012年11月10日电 15岁正是花季年龄,但广东省新丰县两名少年男女,却在花季年龄之际双双走上了一段悲剧人生。少男陈军(化名)因涉嫌强迫卖淫被警方拘留;少女小兰(化名)因被他人强奸并被强迫卖淫而远走他乡。
11月7日,广州西火车站派出所接新丰县公安局协查通报:一名涉嫌强迫卖淫犯罪的在逃嫌疑人陈军有可能藏匿在广州西火车站附近出租屋。接报后,广州西车站派出所立即对新丰县公安局提供的线索进行甄别侦查,发现嫌疑人陈军已于前段时间搬离原居住地,目前藏身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某企业宿舍。
掌握了嫌疑人陈军藏身地点后,新丰县公安局安排民警赶到广州,联合广州西车站派出所民警展开抓捕行动。11月9日13时许,在白云区新市镇黄石路某汽车修理厂宿舍将嫌疑人陈军(男, 1996年7月25日生,新丰县人)抓获归案。
据警方介绍,3月21日,新丰县民警在对陈某缘被强迫卖淫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陈军伙同罗X福、罗X彪等人,涉嫌在2011年9月8日至9月10日强迫新丰县某中学初三学生潘兰卖淫,期间陈军还对受害人小兰进行了强奸。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游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