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10月25日电(通讯员黄广平 尹佐峰)刚刚通过严格入伍体检的林某终于圆上了当兵梦,却因放纵私欲强奸幼女而自毁前程。近日,广西恭城县人民检察院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
想到进入部队后马上要过上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生活,林某在入伍前一天晚上邀约几名朋友一起在酒吧“狂欢”一把,碰巧遇上了十三岁的初中生刘某。在林某的花言巧语下将被害人刘某带到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刘某父母得知真相后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准备启程的林某却被送进了派出所,等待林某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检察机关在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人林某虽然获得刘某同意后才与其发生性关系,但被害人刘某系十三岁的幼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不论是否经过幼女同意,均以强奸罪论。遂对被告人林某做出以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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