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协议
为确保工程项目保卫消防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 方:北京XXXX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X
2.工程地点:XXX
二、工作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工亡率为零,火灾事故为零
2、职业健康控制指标: 职业病和中毒事件为零
3、文明安全创优目标: 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三、执行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政府令第8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84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标准》DBJ01-83.2003
四、保卫消防责任:
1、甲方责任:
1.1工地出入口、生活区设警卫室,24小时有人值班。进出入人员要佩戴胸卡。
1.2、做好建筑材料、机具和成品保护工作,落实责任人和看护人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3、开工前办理消防审批备案手续,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1.4、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制度、平面图和防火宣传标语、标志。建立防火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
1.5、工程内保持消防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每个改造楼设置消火栓。
1.6、审批用火证。设易然易爆危险物品专库。
2、乙方责任:
2.1、应有身份证、暂住证,并报项目部备案
2.2、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应持证上岗并报项目部备案。
2.3、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项目部。
2.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贵重物品存放的管理
2.5、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吸烟。
2.6、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
2.7、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动。
2.8、不得在工程内住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2.9、严禁私搭临建,禁止私接电线。
2.10、木工棚有防火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火标牌,有灭火器材。易燃垃圾及时清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
2.11、对于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每月一次。
五、违约和索赔:
1、由于总包责任造成保卫消防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由总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分包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消防保卫事故,导致总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总包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保卫消防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4、发生保卫消防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六、其它: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总包盖章: 分包盖章:
总包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