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
项目已按照《北京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く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京建发[2020]19号)等相关文件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 京建法〔2015]3号) 的要求,经参建单位现场自查, 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已落实到位,具备开(复)工条件。 本项目计划于 年 月 日复工。
本项目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处理。
建设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