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扩建设备送电批准书编制规范
北京电网各级调度机构的基改扩建设备送电批准书统一由封面、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示意图、启动说明与送电程序四部分组成。
一、封面
1、内容规范
基改建设备送电批准书的封面应明确批准书的序列号、工程名称、批准书的发至单位、公司(调度机构)名称及执行年月。
2、格式要求
1)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批准书的序列号(序列号应反映单位简称,年份)。
2)封面中部应注明工程名称和批准书的发至单位。
3)封面底部应注明公司的详细名称、执行年月并加盖公章。
4)封面背面应为空页。
二、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示意图
1、内容规范
1)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示意图应能够清楚表明不同调度范围的划分情况。
2)图中应能明确区分新送电设备与旧设备及其必要的电气联系。
3)图元应使用统一规范。
4)架空线路有T接的,应将杆塔号标示清楚;电缆线路中的电缆小间及分支刀闸等均应标示清楚。
5)线路的改造情况应作出示意,并明确改造前后线路的连接状态。
6)图中应标注新发线路的型号和载流量。
7)图中一律用“X”标明拆除或退运设备。
2、格式要求
1)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示意图的页眉格式为:“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图”。
2)图页的左上角应标明工程名称。
3)在图页的底部应对图形中采用的颜色和特殊符号作出说明。
4)页角应注明编制人及编制日期。
三、启动说明
送电批准书的启动说明部分应明示以下内容:
1、启动会的组织单位、工程名称、批准执行日期;
2、电气设备调度范围划分图中的不同调度范围划分,明确各调度的调度设备范围、双重调度设备以及站内自行调度设备;
3、变电站及线路的运行维护单位;
4、基改建线路的调度命名;
5、相关各站的正常运行方式;
6、送电程序中的核相单位、核相要求,保护测向量要求、主设备冲击次数及抄报关口计量的要求;
7、送电过程中的一些特殊规定;
8、新送电变电站的电话;
9、批准书发至的单位。
四、送电程序
各级调度机构根据工程启动会所决定的事项,依照本规范拟定送电程序。送电程序是送电批准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基改建设备送电组织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各级调度机构应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及相关技术原则规定拟定设备送电程序,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
送电程序内容规范:
1、送电程序的标题应概括表明送电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日期。
2、送电程序应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及相关技术原则规定逐条编制,内容正确规范、条理清晰。
3、送电过程分几个阶段进行时,应根据实际进度分几个阶段编制送电程序。
4、送电程序执行全部完毕后,应注明本次工程结束或遗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