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桩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2.1.2 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03牌号。
2.1.3 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2.1.4 主要机具有:柴油打桩机、电焊机、桩帽、运桩小车、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了预检手续。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2.2.2 处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碍物。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或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2.2.3 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木橛或钢筋头钉好桩位,并用白灰作标志,以便于施打。
2.2.4 场地应碾压平整,排水畅通,保证桩机的移动和稳定垂直。
2.2.5 打试验桩。施工前必须打试验桩,其数量不少于2根。确定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措施是否适宜。
2.2.6 要选择和确定打桩机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就位桩机——起吊预制桩——稳桩——打桩——接桩——送桩——中间检查验收——移桩机至下一个桩位
3.2 就位桩机:打桩机就位时,应对准桩时,保证垂直稳定,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3.3 起吊预制桩:先拴好吊桩用的钢丝绳和索具,然后应用索具捆住桩上端吊环附近处,一般不宜超过30cm,再起动机器起吊预制桩,使桩尖垂直对准桩对中心,缓缓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准确;再在桩顶扣好桩帽或桩箍,即可除去索具。
3.4 稳桩。桩尖插入桩位后,先用较小的落距冷锤1~2次,桩入土一定深度,再使桩垂直稳定。10m以内短桩可目测或用线坠双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桩必须用线坠或经纬仪双向校正,不得用目测。桩插入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3.5 打桩:用落锤或单动锤打桩时,锤的最大落距不宜超过1.0m;用柴油锤打桩时,应使锤跳动正常。
3.5.1 打桩宜重锤低击,锤重的造反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类型结构、密集程度及施工条件来选用。
3.5.2 打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依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由于桩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或向四周进行;也可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3.6 接桩
3.6.1 在桩长不够的情况下,采用焊接接桩,其预制桩表面上的预埋件应清洁,上下节之间的间隙应用铁片垫实焊牢;焊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焊缝变形;焊缝应连续焊满。
3.6.2 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1m左右时进行。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折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
3.6.3 接桩处入土前,应对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3.7 送桩: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若桩顶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3.8 检验验收:每根桩打到贯入度要求,桩尖标高进入持力层,接近设计标高时,或打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中间验收。在控制时,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锤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规定的数值,或以桩尖打至设计标高来控制,符合设计要求后,填好施工记录。如发现桩位与要求相差较大时,应会同有前单位研究处理。然后移桩机到新桩时。
3.9 打桩过程中,遇见下列情况应暂停,交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3.9.1 贯入度剧变;
3.9.2 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3.9.3 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3.10 待全部桩打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做最后检查验收。并将技术资料提交总包。
3.11 冬期在冻土区打桩有困难时,应先将冻土挖除或解冻后进行。
4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桩体质量检验。包括桩完整性、裂缝、断桩等。对设计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他桩应不少于20%,且不少于10根。对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的桩,检查总数量1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不少于1根。
2、桩位偏差。项目如下表,尺量检查,根据桩位放线检查。
3、承载力。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为2根。其他桩应用高应变动力检测。对地质条件、桩型,成桩机具和工艺相同、同一单位施工的桩基。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5根。静载荷试验,高应变动力检测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1、砂、石、水泥、钢材原材料质量(现场预制时才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混凝土配合比强度(现场预制时才检查)。通过试验的配合比单配制的计量记录。按规定留置试块,28天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配合比单、计量记录、试验报告。
3、成品桩外形。表面平整、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
0.5%,颜色均匀。观察检查。
4、成品桩裂缝(收缩或起吊、运输、堆放引起的裂缝)。深度<20mm,宽度<0.25,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用裂缝测定仪测量。此项地下水侵蚀地区,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检查测定记录。
5、成品桩尺寸。横断面边长±5mm;桩顶对角线差<10mm;桩尖中心线<10mm;桩身弯曲矢高<1/1000L。用尺量检查。桩顶平整度<2mm,用水平尺检查。
6、电焊接桩。检查焊缝质量。按钢桩电焊接桩焊缝检查。
焊后停歇时间>1min。秒表测定。
上下节平面偏差<10mm。尺量检查。
节点弯曲矢高<1/1000L。尺量检查。
7、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2min,秒表测定。
浇注后停歇时间>7 min,秒表测定。
8、桩顶标高。±50mm。水准仪测定。
9、停锤标准。符合设计要求,现场实测或检查沉桩记录。
桩在现场预制时,检查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5.4.1)、混凝土强度;采用预制桩,检查桩的外观及尺寸。对长桩和总锤击数超过
500击的桩。对其强度和邻期进行双控制。
施工中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施工结束后做承载力体质量检验。
检查后形成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
检查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
混凝土预制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 检 查 方 法 | |||
主
控 项 目 |
1 | 桩体质量检验 | 设计要求 |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
2 | 桩位偏差 | 第5.1.3条 | 尺量检查 | ||||
3 | 承载力 | 设计要求 |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
一般项目 | 1 | 砂、石、水泥、钢材等材料
(现场预制时) |
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 |||
2 | 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现场
预制时) |
设计要求 | 检查配合比单、计量记录、试验报告 | ||||
3 | 成品桩外形 |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
掉角深度<lOmm,蜂窝 面积不于总面积0.5% |
观察检查 | ||||
4 |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
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
深度<20mm
宽度<0.25mm 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 |
用裂缝测定仪测量(此项地下水侵蚀地区,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
检查测定记录 |
||||
5 | 成品桩尺寸:
横载面边长(mm) 桩顶对角线差(mm) 桩尖中心线(mm) 桩身弯曲矢高 桩顶平整度(mm) |
mm
mm mm mm mm |
±5
<10 <10 <1/1000L <2 |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L为两节桩长)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
|||
6 |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上下节平面偏差 节点弯矩矢高 |
min mm
|
>1.0 <10 <1/1000L |
秒表测定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L为两节桩长) |
|||
7 | 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
浇注后停歇时间 |
Min
min |
<2
>7 |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
|||
8 | 桩顶标高 | mm | ±50 | 水准仪 | |||
9 | 停锤标准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或检查沉桩记录 |
5 成品保护
5.1 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
5.2 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吊点符合设计要求,应平稳并不得损坏。
5.3 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场地应平整、坚应,不得产生不均匀下沉。
5.3.2 垫木与吊点的位置应相同,并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
5.3.3 同桩号的桩应堆放在一起,而桩尖应向一端。
5.3.4 多层垫木应上下对齐,最下层的垫木应适当加宽。堆放层数一般不宜超过4层。
5.4 妥善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控制桩,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动而位移。
5.5 打桩时如发现地质资料与提供的数据不符时,应停止施工,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5.6 在邻近有建筑物或岸边、斜坡上打桩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施工时应随时进行观测,确保避免因打桩振动而发生完全事故。
5.7 打桩完毕进行基坑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预制桩必须提前定货加工,打桩时预制桩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并应增加养护期一个月后方准施打。
6.2 桩顶断裂。由于桩身弯曲过大、强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碍物等原因造成,或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产生断裂,没有发现而致,应及时检查。
6.3 桩顶碎裂。由于桩顶强度不够及钢筋网片不足、主筋距桩顶面太小,或桩顶不平、施工机具选择不当等原因所造成。应加强施工准备时的检查。
6.4 桩身倾斜。由于场地不平、打桩机底盘不水平或稳桩不垂直、桩尖在地下遇见硬物等原因所造成。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定执行。
6.5 接桩处拉脱开裂。连接处表面不干净、连续铁件不平、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接桩上下中心线不在同一条线上等原因所造成。应保证接桩的质量。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出厂合格证。
7.2 试桩或试验记录。
7.3 试桩或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