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填写《申请单》履行内部审批、现场许可手续。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确定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3、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辨识,对有限空间及其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分析有限空间内气体种类并进行评估检测,做好记录。检测值作为有限空间环境危险性分级(见附录1)和采取防护措施的依据。
4、作业负责人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前,应进行有限空间内气体准入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为一级环境时不应作业。
5、作业人员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见附录2),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指导卡,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备,并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6、现场施工设备应使用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手持照明设备电压应不大于24V,在积水、结露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手持照明电压应不大于12V。
7、出入电缆隧道、电缆(通信)管井作业时,应在井口装设安全爬梯或使用梯子,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及携带正压隔绝式(逃生)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当评估检测和准入检测均达不到三级环境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应固定在可靠的挂点上,连接牢固。严禁随意蹬踩电缆或电缆托架、托板等附属设备。
8、禁止在井内、隧道内以及封闭的场所使用燃油(气)发电机等设备,以防止作业人员缺氧或有害气体中毒。地上井口附近使用燃油(气)发电机等设备时,应放置在下风侧,与井口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废气进入井内。
9、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有限空间:
(一)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
(二)安全防护设备或个体防护装备失效;
(三)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四)监护人员或作业负责人下达撤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