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还是未成年少女,卢某竟然以拍裸照、殴打等手段相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
日前,新罗法院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去年8月的某个晚上,卢某邀请小W(17岁)、小M(满14周岁)到龙岩市新罗区某酒店的KTV唱歌,并于当晚10时许带到该酒店一客房。
卢某先与小W发生性关系,后要与小M发生性关系,遭到小M拒绝。卢某竟以不让其回家相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了裸照。十余天后,他以发布裸照相威胁,又与其发生性关系。
之后的一段时间,卢某以相同手段协迫被害人小Y(15岁)、小X(16岁)、小L(满14周岁)等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进行强制猥亵。其中,致使被害人小Y怀孕后做了引产手术。
新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且因被害人属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故依法对被告人卢某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少女受害多因交友不慎
“从众多的案件来看,未成年少女受害,大多是交友不慎引起。”昨日,新罗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曾宏斌说,不少在校女学生,在网络、微信上交友,而且还私下会见网友,这都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刚刚毕业,喜欢打着‘学长’名头,回母校找学妹‘谈恋爱’。”曾庭长介绍,这种人一般没有正当职业,开始有点钱,出手阔绰,还帮女生解决校内纠纷,博得女生好感。同时,校内女生互相介绍认识,致使被害群体扩大。
曾庭长还提醒,不少不法分子拿着“裸照”威胁,很多时候是个幌子,未成年少女社会经验不足,容易成为目标,也容易上当受骗。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跟家长、老师反映。“害羞、隐瞒事实,更容易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海峡导报 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简华良 郭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