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治安案件处理宗旨:
- 立即赶到现场,并用对讲机向领班、主管报告;必要时及时投报110;
- 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派员在周边区域警卫;
- 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域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伤员,应设法救护,但不可挪动现场物品;
- 严禁任何人触摸现场各类物品,以免破坏现场,影响侦查工作;尽可能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 必要时,进行拍照、录像,协助破案。
- 炸弹恐吓
- 不管真假,必须以假当真、严肃对待、慎密处置;
- 立即通知警方及管理处;
- 除警方或消防人员外,禁止任何人、车辆进入现场;
- 确保所有电梯暂停使用;
- 按照火警路线,协助疏散现场人员;
- 在警方人员未到达前,应视察四周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 当发现可疑物件时,应立即利用绳索或垃圾箱等障碍物围绕它,禁止任何人接近;
- 检查搜索时,应由外而内、由公共区域到室内,注意:
- 开启任何门时,要留心可疑点;
- 切勿自行接触或处理可疑物件;
- 切勿在现场使用无线电通讯机、闪光灯或开关电器;
- 切勿移挪、遮盖可疑物体。
- 接恐吓电话后,应冷静处理:
- 不能用语言刺激对方;
- 拖延与对方通话时间;
- 注意背景、声音、动静、估计对方人数、年龄等情况;
- 记录所有对话内容、现场情况等;
- 用其它方法如书写、手势、动作通知其他员工报警;
- 千万不要中断对话,采用内紧外松的方法了解并稳定对方。
-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 发现可疑物品
- 110报警
- 通知附近保安到场,关闭对讲机
- 警告任何人不能接近、检查该物品,直至警方到来
- 通知物业经理到场
- 用警告带将可疑物品隔离
- 协助疏散人群,封锁现场,指挥交通,以便紧急车辆尽速到场;
-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 自杀或企图自杀
- 应尽快通知警方及管理处;
- 保护现场,避免任何人触摸现场物品,包括自杀者所用的器械,药物等;
- 任何人不得开关现场各类电器,以免破坏证据或发生危险;
- 如自杀者利用煤气自杀,应按泄漏气体事件予以处理;
- 如自杀者尚有生还可能,应一边拔打120救护电话,一边由专业人员现场急救;
- 当警方调查完毕后,应通知有关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事先做好录像、拍照取证工作;
- 如遇企图自杀者,首先应稳定其情绪,根据现场条件见机行事设法救助,同时报警救援;
- 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 处事要冷静;
- 如了解到自杀者曾服药物,须向警方及救护人员说明。
- 偷盗、抢劫
- 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并立即发出信号,通知各岗位保安人员;切毋轻易接近罪犯,确保自身安全;
- 若罪犯正在企图作案时,应间隔距离暗中观察,不要惊动,并尽快设法通知领班布置合围,捉拿现行;
- 可能情况下,及时报警,请求警方到场处理;
- 若罪犯正在行凶时,须智勇双全,一方面尽力制止不法行为,一方面在大声呼叫邻近保安协同擒获;
- 若罪犯正在逃跑时,应迅速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保安(尤其是门岗保安),讲清罪犯的外貌、衣着、特征及人数等,如有凶器,要特别提醒防备;
- 对现场或在追捕中罪犯所留下的遗物,千万不可自行处理,以便警方取证处理,必要时,进行拍照、录像。
- 发现可疑分子
- 先观察,后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动作、衣袋等,如有异样,及时通知领班,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
- 对确认可疑的人员,要严密监视、暗中观察,通知各岗位协作防范,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它意外事故;
- 若发现可疑分子与警方通缉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通报警方或将其押送地区警署;
- 对一时无法确认的可疑人员,要注意派专人跟进及掌握其去向、目的,直到弄清来由和身份为止;
- 处理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自身的安全.
- 发现易燃、易爆物品
- 先进行规劝,宣传消防管理条例,讲明携带此类危险品进入的危害性;
- 如客户临时需要存放的,保安部在确认没有危害的情况下,可在检查登记后在指定地点作保护性寄存;
- 如施工人员因作业需要携带入内,必须经物业部办理许可手续,并由工程部、保安部在作业区域监护的情况下,方可登记入内;
- 随时关注该等物品的管理情况,确保安全;
- 原则上物业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私自堆放,或未经许可携带入内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 打架
- 在值勤中(及用户投诉)发现用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 制止原则
- 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 将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 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 如有伤情,轻伤可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报案,重伤或流血严重时应报警,等待处理,送伤员到医院去,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或警方决定,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值勤部只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协助。
- 迅速报告主管,由主管报告管理部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必要时及时致电110报警。
- 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恶语相向。
- 如对物业设施的损害,应作记录,拍照备查,并由当事人签字;如有警方在场,由警方作勘察报告。
- 填写《事件报告》上报。
- 强奸非礼
- 问清地点、当事人安危,110报警
- 通知当值安保负责人前往,尽量安排一名女同事陪同
- 了解事件情况,保持现场直至警方到场
- 协助警方处理
-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 不得将受害人资料及事件过程向与事件无关的人透露;
- 不可向任何人发表此事件的消息或个人意见。
- 恐吓勒索
- 记录客户受何种勒索
- 如当事人要求代为报警,则致电110
- 协助警方处理
-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 偷车
- 严格按照停车场管理规定控制车辆进入,凭证停放;
- 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
- 记录被偷车辆车牌、颜色及型号等
- 留意窃贼人数、样貌、衣着及是否带武器,有无驾车逃离及车号
- 注意逃走方向,报警110
- 协助警方查证
- 通知车主
-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 注意安全,切勿自行拦截;
- 勿移动现场证物及窃贼遗物;
- 核对车主物证准确方允许车辆通行。
(十二)跳楼
- 了解过程后立即致电110报警(提及现场状况);
- 保安员及主管迅速到场处理;
- 封锁现场直至警方到达,协助维持秩序,疏导交通;
- 协助找出伤者或死者亲属或居住地址;
- 协助警方寻找证人;
- 通知经理,必要时调度管理处人员跟进处理;
- 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